山东安排1.6亿元,让农村老年人“组团养老”

发布日期:2019-06-25 来源:未知 浏览量:
  • 山东安排1.6亿元,让农村老年人“组团养老”


    目前,山东安排了1.6亿元资金,积极开展“农村幸福院+周转房”试点工作,推动建立农村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低保家庭老年人、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集中居住的养老新模式。

     

     

    建设周转房

    分散的特困老年人实现了“组团养老”

    在单县高韦庄镇高刘庄幸福院,有这样一幅景象,在村民宋述春的周转房里,村民们一起喝茶、聊天、看电视,其乐融融。

    宋述春腿部患有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是村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搬来幸福院居住之前,他一直在村里独居,很少与人来往。“之前房屋比较破,没人来我那里玩,自己一个人整天闷闷不乐的。”宋述春说,现在搬到了周转房,水、电、太阳能都有,出去玩也不用出屋,大家一起看看电视说说话,挺好。

    而在高韦庄镇仵袁庄村幸福院则在此基础上更加体现了互助养老的模式,同一个村的老人,邻里间互相熟悉、互相照应。目前,该幸福院已入住18户共20位贫困老人。村民黄现华说,幸福院里有电视、厨房、卫生间……生活很方便。平时大家一起拉拉家常,你帮我,我帮你,可以互相帮忙照顾。

     

     

    据了解,开展“农村幸福院+周转房”试点是我省紧密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积极推动建立农村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低保家庭老年人、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集中居住的养老新模式。“这样不仅统筹了农村的周转房建设,还加入幸福院的服务功能,这是一种解决农村养老的新方式。”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此,省级安排了1.6亿元资金,在全省20个县开展试点工作。

    近日,省民政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推进农村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养老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提出建设新型幸福院,打造“幸福院+周转房”的集中居住养老模式,实现居住、就餐、娱乐、医疗服务等“一院多能”,推动解决农村老人居住困难、生活孤独等问题。

     

     

    对符合条件的幸福院

    山东将提供运营补贴

    “很多村都是‘空壳村’,村里没有集体经济收入,这些都阻碍了幸福院的正常管理运营。”据悉,目前,全省共建有农村幸福院1.1万多处,其中70%能正常运营,30%不能达到正常运营状态。该负责人表示,这与村两委班子不够重视、集体经济薄弱、扶持政策不健全等多方面原因有关。

    他表示,下一步省民政厅还会出台《加强农村幸福院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加强分类管理,实行一村一策,结合村情民需和村级财力等因素确定服务内容,推动各地形成适合村情、符合群众需求的幸福院建设和运营模式。

    另外,在资助政策方面,该负责人表示,以前对幸福院有3万元的建设补贴和3万元的开办补贴,下一步,还将对符合条件的幸福院发放运营补贴,为幸福院持续运营提供支持。“指导各地采取政府支持一点、集体投一点、社会捐一点、个人拿一点的办法,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同时,利用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村干部兼职等方式,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建立幸福院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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