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发布日期:2019-06-22 来源:未知 浏览量:
  • 专项行动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6月中旬,我市启动2019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通过清隐患、防风险,补短板、促达标,转机制、提质量六大任务的实施,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双重预防、突出隐患整治、突出设施改造、突出制度落实,注重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进一步解决影响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全面推动养老机构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力争让养老机构中的每一位老年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安享幸福晚年。

    清隐患 防风险

    各有关部门在注重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创制的同时,要持续抓好重大风险隐患整治工作。要认真汲取养老服务机构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从人防、物防和技防等方面,指导养老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完善消防、食品、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措施和巡查、应急、培训、演练等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要对照重大风险隐患指标,列出辖区内不合格的养老机构清单及隐患清单,通报同级相关部门。要结合“防风险 保平安 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督促各养老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隐患排查。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确保9月底前全部整治到位,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逾期不改正的养老机构,应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要在妥善安置老年人的前提下,依法取缔、关停、撤并。市场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养老机构和老年人“保健”产品消费欺诈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护入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认真搞好“双重预防”试点工作。坚持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综合监管、逐步推进的原则,认真研判养老机构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牢牢把握安全管理的主动权,着力提升安全管理整体水平。今年8月以前,市民政局选定1家、县(区)民政局选定1家养老机构先行试点,重点培育、总结经验、示范引领,今年年底前全面推进,2020年稳定运行。通过建立“双重预防”工作,全市养老机构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安全管理治理体系,养老机构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管理稳定可控。

    补短板 促达标

    实施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加大安全设施设备资金投入,补齐农村养老机构短板,提高农村敬老院兜底保障能力。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公建民营等方式,支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建设、改造升级照护型床位,开辟失能老年人照护单元。按标准配备监控、消防、食品安全等设施器材,完善老年人无障碍设施;开展入住老年人入院评估,加强老年人心理干预,及时化解矛盾,建立危机处置预案,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隐患。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积极争取财政、彩票公益金等资金支持,完善人防、技防措施,推动解决养老机构重大安全隐患与消防审验问题。今年年内力争所有养老机构普及智慧用电系统,并探索建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价、安全管理评估制度。消防救援机构要认真履行对养老机构消防监督管理责任,依法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执法监督。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开展“明厨亮灶”工作,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全面推进服务质量达标和等级评价工作。民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已经清除重大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对照国家标准开展自查整改,联合相关部门或组织第三方评估验收。今年年底前,要实现60%养老机构符合国家标准。今年下半年,启动养老机构等级评价工作,做好相关宣传,建立评价实施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参加等级评价,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开展星级示范养老机构创建活动,发挥等级评定示范效应,推动形成养老机构等级管理长效机制。

    转机制 提质量

    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养老机构取消许可要求,做好养老机构备案工作,强化养老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逐步将相关优惠政策与备案、基本规范达标、强制性标准达标挂钩。市场监管部门要将企业登记基本信息共享至省级共享平台或省级部门间数据接口;市县级民政部门要及时下载查询养老机构相关信息,通过查询共享平台、备案及其他渠道掌握新成立养老机构情况,并在掌握相关信息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其开展现场检查指导,督促其在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填报相关情况。不具备消防、医疗卫生、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的,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置;不符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或存在风险隐患的,应立即督促整改。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养老服务机构及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努力提升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根据排查出来的养老院医疗卫生问题,会同民政部门加强整治、消除隐患,保障养老机构医疗卫生安全和质量。要持续搞好医养结合试点工作,重点搞好提质增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养老机构积极推进医养结合的发展。借鉴各地医养结合的成功经验,推动完善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通过医疗机构拓展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和水平。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

    总之,各有关单位要以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安心、静心、舒心和安享幸福晚年为总目标,开展好今年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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